出处: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窑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执仗 ,无非赤手求财。”
厝:放置;薪:柴草。把火放到柴堆下面。比喻潜伏着很大危险。
秉:执,拿着;要:重要的;本:根本。指抓住要害和根本、
持:拿。杖:木棒。指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