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17回:“各位所长,优则存之,劣则删之,未为不可。”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当作同样的事物谈论。
法:当做模式、法则;常可: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