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尚书·蔡仲之命》:“无作聪明,乱旧章。”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十四:“严州分水县,故额草书‘分’字,县令自作聪明者,谓草体非宜,自真书三字刻而立之。”
另作好的打算。
憎:恨。爱和恨的立场和态度十分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