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唐·赵璘《因话录》卷五:“唐御史有台院、殿院、罕院,以一御史知杂事,谓之杂端。公堂会食,皆绝笑言。惟杂端笑而三院皆笑,谓之哄笑,则不罚。”
出处: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三十三回:“安公子小夫妻以至那些媳妇丫头们听了,只管不敢笑,也由不得轰堂大笑起来。”
出处:唐代御史有台院、殿院、察院之分,由台院一名年资最高者主杂事,谓之“杂端”;凡公堂会食,都不谈笑,如杂端先笑,则三院之人随之大笑,谓之“烘堂”。见唐赵璘《因话录·征》。
比喻生活安定而失去警惕性。也比喻大祸临头而自己不知道。
指最可悲哀的事,莫过于思想顽钝,麻木不仁。
苟:苟且,随便。不随便说笑。形容态度庄重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