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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新教师〔2007〕14号)、《关于举办自治区首期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的通知》(新教师〔2008〕3号)精神,在2008年4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组织部分小学、初级中学教师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首期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及教辅人员参加教育部授权的北京大学远程网络培训,使每位教师在为期两个月的免费培训活动中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组织参训学员参加由国家考办组织的国家级初级考核,切实提高参训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学科教学与教育技术的有机整合,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有志于提高教育技术能力的乌鲁木齐市中小学一线教师、教研员、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各级电教专干。参训学员原则上为已通过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初级考核的人员,须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须具备1台可以上互联网的计算机(详见附件1)。
(二)培训名额分配
因教育部刚刚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规划,只开发了汉语言教学资源,根据自治区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精神,我市参加首期远程网络培训面向计算机网络环境较好、教师信息技术水平及汉语言能力相对较高的初级中学开展,计划首期培训700名学员(详见附件2)。
区(县)教育局信息技术专干1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学校网络管理人员1人作为负责技术支持辅导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要求,主要内容为教育部审定、推荐的北京大学《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课程》。
培训采用远程网络学习的方式,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登陆《新疆远程教育网》培训平台,按照远程网络培训的流程设计和学习模块安排,自主学习,北京大学远程项目办聘请辅导教师在线辅导。
四、培训时间
要求参训学员在3月28日、29日两天登陆《新疆远程教育网》进行网络测试和预浏览学习。培训时间定为2008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其中4月10日至5月30日为正式培训时间,6月1日至10日为国家初级考核考前辅导时间。参训教师培训期间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上网学习时间,总计需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在线学习任务。
五、结业与考核
在规定时间内按远程培训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考勤与学习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颁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计划培训合格证书》。本次培训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课时登记。
取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计划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国家初级考核,检验学习效果。我区首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计划国家初级考核时间定为2008年6月14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培训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学校在2008年3月20日前将参训教师名单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报送至邮箱670435144@qq.com。
(二)2008年3月21日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统一将参训教师名单报新疆电教馆远程管理办公室。
(三)参训学员帐号分配工作于3月27日前完成,届时学员可查询新疆远程教育网,网址:www.xjcxedu.cn。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参训学员的网络学习费用由自治区教育厅承担,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八、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及考试辅导用书共有三类(目录详见附件4),教材征订与发行由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发行中心负责。
九、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成立由刘军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职成教处处长赵进、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主任魏学东、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姜龙等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远程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督促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和管理,督促做好辅导教师的跟踪管理,确保培训纪律,避免自治区培训资金的浪费;
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作为项目的执行机构,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搞好技术支持、日常管理及培训纪律督查;
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国家级考核相关准备工作,从严考务管理。
(二)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本期培训覆盖区域广,培训模式新,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统一协调并督促落实远程培训相关活动。各学校有1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培训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安排,网络管理人员1人负责技术支持、参加培训,加强远程培训组织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学员在线学习管理。
培训结束后,各学校做好总结,形成经验材料,逐级将总结及经验材料上报至新疆电教馆远程管理办公室,为今后深入开展培训活动奠定基础。
报名等具体事宜请与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梁丽丽 联系电话:2565779
朱惠民 2562466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学校名额分配表
2、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3、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首期报名表
4、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学校负责人登记表
5、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远程培训教材及考核辅导用书目录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教育技术 培训 通知
抄送:局有关领导及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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