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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特困就学救助活动的通知


乌教基〔200737

各相关学校:

为切实解决我市特困群体子女高中阶段就学困难问题,乌鲁木齐市慈善总会、乌鲁木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的“爱心关注”专向资金开展“特困生就学救助活动”。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包括本市农业户口)、在校在籍、品学兼优、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时(不包括高三年级)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以上、高中会考成绩(不包括高一年级)均在B等级以上、家庭贫困完成高中学业有困难的应届高中生。

二、救助标准和救助人数

每位特困高中生救助1000元整,本次活动共救助800名。

三、申请救助条件和范围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救助对象,即可向学校申请救助;

1、父母双亡或本人属孤儿、烈士子女,无固定经济收入;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是残疾或长期卧病(一年以上),家庭经济贫困;

3、父母双方残疾或长期卧病(一年以上),家庭经济贫困;

4、父母双方均为农牧民,家庭经济贫困;

5、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子女;

6、单亲家庭,收入较低,家庭经济贫困;

7、父母双方均为下岗职工,家庭经济贫困;

8、城镇居民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经济贫困;

9、在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特别贫困;

10、归侨特困家庭子女。

四、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救助的学生可以在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特困生助学申请表》,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学生就读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学校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一式三份),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特困生救助名单,并报乌鲁木齐市慈善总会。

五、资金来源

福利彩票公益金“爱心关注”资金。

六、上报时间

200792019时整上报截至,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报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办公室;联系人:贾薇禾;联系电话:8810217

 

附件:1、乌鲁木齐市特困就学救助活动指标分配表

       2、特困高中生助学申请表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  救助  活动  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911日印发 

 

 

附件1

乌鲁木齐市特困就学救助活动指标分配表

 

序号

 

分配指标

序号

 

分配指标

1

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57

13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八中学

36

2

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

95

14

乌鲁木齐市第九中学

20

3

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

58

15

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

20

4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

54

16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

46

5

兵团第二中学

30

17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

26

6

八一中学

40

18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一中学

10

7

实验中学

49

19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九中学

20

8

新疆师范大学附中

24

20

乌鲁木齐市第四中学

18

9

新疆农业大学附中

31

21

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

5

10

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46

22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