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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人〔2007〕2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乌鲁木齐市职改办《关于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及职称有关政策的通知》(乌职改〔2007〕37号)、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3〕4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我市职改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基础教育系统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评审质量,现就2007年我市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标准
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3〕45号)文件。申报职称的教师任职条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仔细核查,申报材料要做到真实、详细,如填报缺漏或用模糊句法表达造成评委理解误差的,概以不确实论处,不予评审;凡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伪造假冒学历、业绩者,3年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单位审核人的责任。
(一)申报原则
各学校(单位)按照等额评聘、评聘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由市职改办给学校(单位)下发《空岗通知单》。
(二)关于班主任龄的计算
按照新人发〔2003〕45号文件要求,班主任龄的计算以任现职之后开始计算:
中学二级:担任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1年以上(本科生1年,专科生2年)。
中学一级:在受聘二级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
中学高级:在受聘一级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担任学校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会主席和中层以上领导(含中层领导)的年限,可视同为班主任龄,但重叠时间不得累计。
学校聘任的副班主任由学校经过文字认定,每担任两年可折合计算为1年班主任龄。
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含微机)、心理健康教育和其他学科的教师,由学校安排或同意带队训练,或组织学科小组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学校专职进行勤工俭学工作的教师,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劳动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效果,有学校认定的正式材料记载;每担任2年可折合1年班主任龄。
学校德育干事、学校行政人员并代课教师其班主任龄,每担任两年可折合1年班主任龄。
教师被下派社区期间可视同为班主任龄等同计算。
(三)关于业务考试
凡是2007年职称业务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申报高一级职称;2006年考试成绩有效。
因学校(单位)选派外出学习、挂职等而未参加业务考试者,由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先评后考。
(四)汉语水平考试标准
40岁以下(含40岁)的少数民族小学汉语教师要达到HSK7级水平,初中汉语教师要达到HSK8级水平,高中汉语教师要达到HSK9级水平,其他学科小学教师要达到HSK4级以上水平,中学教师要达到HSK5级以上水平。
(五)民办学校教师没有参加过职称评审或认定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者;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前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7年以上者;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前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者。
(六)原铁路、石油、石化学校具有政工师职称套评教师职称所需具备的岗位条件为在职校级领导或是现任教师。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认定、继续教育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及考核
(一)申报晋升时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属此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后再予申报。
(二)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未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聘任。
参加国家认定的高一级学历进修者,可视同为参加本轮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开展初中少数民族教师第二批双语教学培训的通知》(乌教发〔2005〕87号)文件精神,参加双语培训可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为继续教育。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凡拟申报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对已经获得各类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者,或者已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者,可直接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计算机合格证书》在晋升同一级别职称后自动失效,在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时须重新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1、年龄在50岁(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2、硕士、博士及博士后人员;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成绩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4、各区、县所属乡(镇)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考人员须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经市职改办审核,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报自治区职称办公室审批。
三、教师在社区或支教期间申报职称,由学校通知本人参评,若因学校或个人原因漏报后果自负。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申报职称,其业务考试可以申请免试;但须进行论文答辩:由答辩考核组根据论文鉴定成绩;支教结束后申报职称者,必须要参加业务考试,支教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其学历必须达标,且必须由所在支教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如实的书面鉴定报送支教教师派出学校,但不得在异地评审(支教两年以上〈不含两年〉的可以在受援地区评审)。
四、规范执行推荐与报批程序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职称报评相应条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一) 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所有材料,必须由学校(单位)认真审核,并由审核经办人签字、盖章,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并确保评审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善、齐全。
2.评审材料,要按申报人分别装入《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内,并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和材料目录填入材料袋封面。
3.用民语填写的材料,需将其中一份译成汉语。
4.所有应填写的栏目及表格,均应按填表要求填写清楚,若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目内填上“无”字样(不得随意涂改或空白栏目)。
5.报送材料时,应将《职称晋升业务考试通知单》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计算机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听说评课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资料应按照考绩档案的归档要求分类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6.为杜绝假冒学历证件现象,凡被推荐教师的学历证件,必须报送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审核。
7.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1月6日。逾期不报将不受理材料。日程安排表:附件1
8.各学校(单位)应用《职称评审录入》软件登记信息报盘,并分别打印高、中、初花名册及论文答辩花名册。
(二)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年)考核表;
3.业务技术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
4.原获职称评审表原件;
5.专业(业务)考试成绩单;
6.已获《任职资格证》、《聘任书》、《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初始学历有效证书和最高学历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及交流或未发表的论文(高级三篇以上、中级两篇以上、初级一篇以上);
9.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破格晋升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11.业务考绩档案(教案、听说评课材料);
12.答辩论文一式2份,每份应按要求填写答辩书首页。论文要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论文内容必须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晋升(套评)中学一级、中学高级职务由市教育局组织答辩,民语系教师统一用汉语进行答辩(除民语系语文外),论文答辩实行一票否决制。
论文答辩时间:11月11日 地点:原市师范学校(市教育局旁)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齐全。
五、 中教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2007年度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及职称有关政策的通知》(乌职改〔2007〕37号)的文件要求,评审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评审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论文答辩费300元,评审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论文答辩费450元。
六、要求各申报学校(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防止和反对矛盾上交、激化矛盾。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确保各学校(单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附件:1.《日程安排表》
2.《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论文答辩意见书》
3.《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4.《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中学 教师 职称 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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