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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学、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3〕20号)精神,严格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实施办法》(新教师〔2002〕24号),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每两年举行一次,为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乌鲁木齐地区2005、2006、2007、2008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和4年来陆续调入学校工作的教师必须参加考试。 二、测试语种、学段与学科 (一)我市测试语种为汉语、维语、哈语三种语言文字。 (二)测试学段 劳动技术的测试分小学和中学两个学段,其余各学科测试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测试只分学段,不分年级。 (三)测试学科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汉语(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汉语专任教师,下同)、科学、英语、自然、社会、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小学和初中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采用同一试卷测试,但不同的学段部分试题不同。 初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指英语专任教师,下同)、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技术、科学、信息技术。 高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三、测试内容与形式 测试为水平性测试。测试内容以现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为依据。各学段在考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察教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测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笔试卷面满分8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技能测试满分20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才为该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合格。其余各科只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各学段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其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60分为及格。具体内容及测试方法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以下简称《测试说明》)。 四、测试时间 (一)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0:30—12:30时(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二)初中(包括与初中同一试卷的小学)、高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4:00—16:00时。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8月22日上午10:00时(全天)。 五、报名及考场安排 (一)全市开设一个考点,考场按语种、学科分设,25人为一个考场。 (二)按属地化原则,由学校向区(县)教育局报名,报名工作须于6月5日前完成,6月1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将参加测试人员报名汇总表报到乌鲁木齐市职业教育中心,6月15日前由乌鲁木齐市职教中心按语种、学段、学科将人数和所需试卷的袋数报到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报名册(含成绩统计软盘)由新疆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统一印制下发。
1.各单位按考生类别、语种、学段、学科将报考花名册填写完后(报考花名册见附件1),统一使用A4纸打印盖章,每人交1张一寸免冠照片。 2.参加水平测试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录入到教师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否则无法报名,具体操作见光盘中的“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简单说明”, (教师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光盘在2008年5月份已下发过,如没有的单位可到市职业教育中心领取),上报数据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报名人数.pkg。
3.报名的同时将《测试说明》征订单一起上报(水平测试说明征订单见附件2);《测试说明》为维、汉、哈三种语言,涵盖了2008年测试的所有学科,订价为6元/本;《测试说明》采取中小学教师自愿购买。 电子数据在5月20日前发至邮箱ws-zjzx@163.com,联系人:李正健、刘琼电话:2555206 2553907。 (三)担任两个学段或两门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首先以该教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档次、最高学历专业来确定其测试专业学段,由教师本人任选一门学科。原则上要求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相一致。 六、测试经费 按照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1316号)精神,报名时收取每人考核费40元。 七、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职教中心,具体负责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组织我市报名、准考证发放、考试等工作。负责我市的统一阅卷、登分、成绩汇总和上报、测试工作建档、考点指导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张岱军 谢圣龙 赵 进 副 主 任: 王少东 李 伟 成 员: 李正健 刘 琼 赵 鑫 黄 友 杨荣辉
赵江华 李 军 陈春梅 (二)测试目的和意义 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是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化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影响,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使每所中小学及全体教师进一步提高对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工作、教学与学习关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测试。 (三)加强组织管理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对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测试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要加强领导,及时解决报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教师信息处理、报名、建档等工作,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考风考纪 在测试中有作弊、抄袭、扰乱考场秩序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测试成绩,并在本单位及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200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报名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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