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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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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地区2008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

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是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和新疆发展的重要扶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巨大关怀。内高班招生工作与每一位考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做好内高班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事关大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2008年全疆内高班计划招生5000人,为确保内高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新教基[2008]4号)和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市内高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态度,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召开初三毕业生家长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内高班招生这一惠民政策,从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内高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考生报考内高班,不得分配名额,更不得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如发现上述情况,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报考工作要坚持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原则。要严把户籍条件和报名资格关,各学校组织报名时,必须查看考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需要加分的学生,学校要查看“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

二、报名工作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均可在本校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1991831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未受过任何处分。

6、考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二)报考对象

乌鲁木齐地区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米东区原米泉市除外)。双语实验班招生比例占35%,民考民招生比例占30%,民考汉招生比例占35%(仅限维、哈、蒙、柯、锡伯、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达斡尔、藏、满、俄罗斯考生)。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考虑米东区原米泉市居民户口迁移工作正在陆续办理过程中,经我局报请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今年米东区原米泉市汉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

(三)户籍条件

1、考生父母和考生本人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200411以前迁入乌鲁木齐的)。

2、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411以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地区、性质为准。

3、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0411以前迁入乌鲁木齐的)为准。

(四)兵团考生报名

兵团户口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五)借考考生报名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乌鲁木齐市借考,须经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同意,报自治区内学办批准方可办理借考手续。

(六)区内初中班毕业生报名

我市区内初中班毕业生在本市报名参加内高班考试。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在所在学校报名时须持本人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2、为建好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报名时,学校要认真负责填写《2008年内高班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有误影响正常录取的,有关工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八)各学校报名工作职责

1、各学校报名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审查报名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者方可报名。

2、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内高班考生报名、电子摄像、模拟考试、正式考试、体检、建档等一系列工作。

三、加分政策

(一)参加 “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获奖加分

1、参加 “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中学组复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

2、参加 “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中学组分区总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10分的加分奖励。

3、参加 “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中学组全疆总决赛并获奖的选手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15分的加分奖励。

以上加分不实行累计加分。

(二)对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家庭子女(农村户口)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

四、收费标准

按中考收费标准,内高班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应收取47元,考虑到报考内高班的乌鲁木齐市考生需参加两次考试的实际情况,为减轻考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更好地体现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为民的宗旨,经我局报请教育厅批准,我市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只收取35元报名考试费,另12元由自治区教育厅与市教育局为考生补贴。

乌鲁木齐市的区内初中班应届毕业生内高班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按中考收费标准收取47元。

五、凡报考内高班的我市考生,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统一考试(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也要参加我市单独命题的初中升学统一考试。

内高班模拟考试时间:  2008年5月16

内高班正式考试时间:  2008620-22日。

六、单科最低分数线

(一)我市中考体育总分为50分,内高班不录取体育成绩低于C级的考生(未达到30分的考生)。

(二)民考汉考生的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数学60分,英语45分。双语实验班、民语类考生的汉语和数学单科最低分数线:汉语78分,数学50分。汉族、回族考生的数学、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数学62分,英语53分。

(三)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门学科成绩都不得为零分数。

七、请各学校于315以前,将《2008年内高班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和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爱我中华”——少数民族少儿双语口语大赛获奖证明材料)统一交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

萨迪克·赛热米                  8810218

马忠华                          8810218 

阿达力·玛纳甫汗                8810224

阿曼古丽·塔伊尔                8810217

 

附件: 2008年乌鲁木齐市内高班考生报名登记表

 

                   

 

 

 

 

                      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 

相关附件:

2008年内高班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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