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我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我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新妇字[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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